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是多少?
通常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通常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15%,或是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剥夺了承包人的该项权利,但实践中激烈的竞争使多数承包人不敢主张发包人向其提供支付保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合同本应反映缔约双方平等的权利义务,通常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函的优点有什么?
(一)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3、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二)对业主或买方:
1、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三、履约保函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履约保函是指在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下,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
(一)申请条件:
1、在申请银行开户;
2、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3、项目符合国家规定;
4、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并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进行调查、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开立履约保函。
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建筑工程中的保证金如何退还?
建筑工程中的保证金可以约定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合同中对保修金约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条款及附件约定相矛盾,将保修期满作为返还保修金的条件,以及随意更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合同对保修金的约定等。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保修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要约定为“保修期满后返还”,因为法律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最长为建筑主体设计使用年限。同时,在返还时是否支付利息也需要明确约定,防止发生争议。另外,由于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因此,如果双方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而更改保修期将是无效的。